【獎學金訊息】109學年度陳燦暉校友紀念獎學金 開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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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宗旨

本辦法係萬國專利商標事務所為紀念創所所長台北工專43年電機系陳燦暉校友,特設立此獎助學金以鼓勵學生修習智慧財産課程與嘉惠後進學子。

第二條 獎助金額與對象

獎助金額每學年新台幣拾陸萬元整。
(一) 學業優良獎助金:獎助智慧財產權研究所學業優良同學
或學碩士一貫學程學業優良同學,每學年二名,每名補助四萬元。

(二) 清寒獎助金:獎助智慧財產權研究所或日間部修習科技法律學程同學,每學年二名,每名補助四萬元。以低收入戶家境清寒學生為獎助對象,若提出不實資料經查屬實,須全數退還原發放單位。

第三條  獎助學金之申請

一、申請時間:

110年5月25日起至110年6月25日止。

二、申請資格:

凡本校智慧財產權研究所在校生或學碩士一貫學程學業優良同學或大學部在校生已修習科技法律學程達四學分以上之修習平均成績、學業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皆達75分以上者,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三、申請表件與受理單位:

申請者應檢具獎助學金申請表(如附件)、成績單、在學證明書、以及身分證明文件(身份證或戶口名簿影本),如有政府機關發給之正式「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或家境清寒之具體事證者則請一併提出;以影本提出申請者須持正本及影本兩者,繳交收件人核對後加蓋收件人章於影本,並簽「與正本相符」字樣。

第四條 管理與考評

    本獎助學金由學校開設專戶,一切收支專款專用。每學年獎助學金如有賸餘,則移至次學年度繼續使用。本辦法提報智慧財產權研究所所務會議審查通過後公告實施,修訂時亦同。

 

附註說明:申請表件完成後,請交至智慧財產權所所辦。

受理申請時程:即日起至110/6/25截止。

獎學金申請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