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學期申請學位考試、辦理學位考及離校等期限提醒

 依據本校碩士學位考試辦法碩士生申請學位考試期程如下:
1.學位考試申請期限:自註冊日起至1111130日止。

2.各系所學位考試舉辦時間:自註冊日起至112131日截止。

3.申請撤銷學位考試時間:112131前。
4.
畢業離校手續截止日期:111學年度行事曆預訂為112217日。

5.完成本學期註冊登錄及學位考試登錄之研究生,方能進入畢業生離校系統申請離校。

如學生已於上學期110學年度第2學期前學位考試成績及格

想在本學期111學年度第1學期辦理離校者,請逕洽詢註冊組各系所承辦人俾便註冊組預先處理相關事宜,讓學生如期領到畢業證書。

以上重要訊息,敬請各位依規定遵守,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