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提醒】112-1學期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辦理學位考試及離校相關事宜與期程
依據本校碩士學位考試辦法及博士學位考試辦法,有關碩、
一、學位考試申請期限:自註冊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止。
二、各系所學位考試舉辦時間:自學位考試申請獲准後至113年1
三、申請撤銷學位考試時間:113年1月31日前。
四、畢業離校手續截止日期:113年2月7日止。
五、完成本學期註冊登錄及學位考試登錄之研究生,
如學生已於上學期(111學年
欲在本學期(112學年度第
以上重要訊息,敬請各位依規定遵守,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