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研究所
研究生論文口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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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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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商標法與著作權法對文化創意產業之保護 -以蘇打綠案件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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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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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匡正所長、蘇倚德老師、章忠信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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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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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匡正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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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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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瑋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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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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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7月18日(星期四) 15:0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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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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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鋒國際研發大樓1402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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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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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今文化創意產業受到各國的重視,為順應潮流及解決產業轉型的困境,我國亦提出相關的國家政策,推行至今已超過20年,這些政策涵蓋了廣泛的領域,包括文化資源的保護與利用、創意產業的發展支持、以及文化創意產品或服務的市場推廣。本文將從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相關法規的保護、未來展望等角度,深入探討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情況,並著重在商標法及著作權法對演藝產業的保護及爭議,以美國新版本樂團、泰勒絲案件及我國蘇打綠案件對於樂團藝名商標、詞曲著作財產權授權與讓與之案件做討論和比較。 第五章及第六章則對現行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與著作權法提出相關修法建議及對文化創意產業工作者之建議,以期在發展該產業經濟的同時,亦能達到保護相關產業之工作者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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