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研究所
研究生論文口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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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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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圖像與圖形化使用者介面申請實務及侵害鑑定之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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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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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智慧財產權研究所 李傑清教授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智慧財產權研究所 賴名亮副教授 聯合專利商標事務所 宿希成副所長/專利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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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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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智慧財產權研究所李傑清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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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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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婉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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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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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2 月 6 日(星期五) 14:0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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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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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科技大學 先鋒國際研發大樓14樓 1402 會議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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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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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數位科技盛行的世代,每個人手上多會有手機、平板…,在生活中也處處應用到電子化產品的介面,如洗衣機介面、音響選取介面、電視螢幕介面…等,圖形化使用者介面應用於生活中各處,但人們往往不會注意到小小的方便卻是權利人背後的心血,必須兼顧使用直覺與美觀,並維持產品風格一致性。故本文認為具有標誌性的圖像設計應該受到妥善保護,除了設計專利以外,似也得以配合產業規模,以其他智慧財產權法進行階段性的交互保護,使得圖像設計能兼顧產業發展與促進創新。 茲因應數位科技的需求,我國設計專利開放的保護標的不只是應用於實體物品外觀的電子產品得以申請,本文認為只要符合設計專利要件,應用於軟體的介面亦應得以申請專利權,以因應人工智慧的問世與VR虛擬化世界,並促進尋求法安定性及明確性。本文希冀我國設計專利能夠兼容並蓄包含更多數位技術產生的圖像設計得以受到保護,短期內不必如同歐洲等設計大國般開放眾多標的,而是應該站在促進產業化的角度完善保護圖像設計專利權人的智慧結晶。 在侵權保護層面,本文參考了日本意匠法的制度,分析意匠法與意匠審查基準面對相類似的圖像設計申請審查與侵權時的判斷標準,以利我國設計專利借鏡。其中日本意匠法具有「間接侵權」的制度,間接侵權得以更有效保護設計權人的智慧財產結晶,而我國設計專利目前並未有該制度,導致許多軟體介面設計師的圖像設計被抄襲卻無法有效主張權利。另於2024年智財局已提出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頗能配合國際趨勢引入間接侵權的制度,使我國能如同歐美國家鼓勵創意的激發,並結合日本意匠法的嚴謹,更能促使得我國設計產業的發展愈趨進步。
歡 迎 蒞 臨 指 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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