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提醒】113-2學期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辦理學位考試及離校相關事宜與期程
本(113-2)學期申請碩士學位考試、舉辦學位考試及離校手續相關事宜辦理期限。
依據本校碩士學位考試辦法,有關碩士生申請學位考試相關期程說明如下:
一、學位考試申請期限:自註冊日起至114年6月2日止(因應端午節假期,截止日期順延至114年6月2日)。
二、各系所學位考試舉辦時間:自學位考試申請獲准後至114年7月31日止。
三、申請撤銷學位考試時間:114年7月31日前。
四、畢業離校手續截止日期:114年8月25日止。
五、完成本學期註冊登錄及學位考試登錄之研究生,始能進入畢業生離校系統申請離校。
如學生已於上學期(113-1學期)之前學位考試成績及格,欲在本學期(113-2學期)辦理離校者,請先洽註冊組各系所承辦人註冊組陳先生登記,以利預先處理相關事宜。
如仍須其他表格,請逕至教務處/法規暨表單/表單一覽表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