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提醒】114-2學期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辦理學位考試及離校程序期程相關事宜

本(114-2)學期申請碩士學位考試、舉辦學位考試及離校程序辦理期限與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一、依據本校碩士學位考試辦法,研究生學位考試相關期程如以下:

(一)學位考試申請期限自完成註冊日起至115年6月1日止。(因應周末假日順延)

(二)各系所學位考試舉辦時間自學位考試申請獲准後至115年7月31日止。

(三)申請撤銷學位考試時間:115年7月31日前。

(四)畢業離校程序截止日期115年8月24日止(暫定,請依115學年度行事曆公告研究生畢業離校程序截止日為主)

(五)完成本學期註冊登錄及學位考試登錄之研究生,始能進入畢業生離校系統申請離校。

     如學生已於上學期(114-1學期)之前學位考試成績及格,欲在本學期(114-2學期)辦理離校者,請先洽註冊組各系所承辦人登記,以利預先處理相關事宜。

二、【重申論文延後公開審查機制】依教育部114年6月4日來函(如附件)說明有關學位論文延後公開(一定期間不予公開)審查機制,自114學年度(含)起,學生應於進行學位考試前提出申請論文延後公開,並於學位考試時由考試委員審核確認是否涉及機密、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之審核程序。

教育部來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