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論文計畫書口試
開學第四週(含)前:
提出論文計畫書口試申請單,同時檢附論文目次(章節項)、參考文獻及摘要之內容。
論文計畫書口試前一週:
論文計畫書口試當日:
審查委員建議表、論文進度報告申請表,一位委員一份(補助一位校外委員經費)
審查結束後:
審查委員建議表、論文進度報告申請表及領據繳回所辦。
☆完成計畫書大綱口試至少二個月後方能進行學位考試☆
二、學位考試
依據「本校日間部研究生英語能力畢業門檻實施要點」第八點規定,
每學期截止日期前:
繳交學位考試申請書,一併繳交英語能力畢業門檻成績單等相關證明。(108學年度起之入學新生適用)
5/31(第二學期)或11/30(第一學期)前:
向教務處提出(請提前送至所辦彙整)學位考試申請,繳交學位考試申請書、論文初稿、論文摘要、歷年成績單及學位考試委員名單。
學位考試舉行四週前:
完成口試委員名冊並填妥E-mail 至所辦公室。
學位考試舉行三週前:
學位考試前:
學位考試當日:
將論文原創性比對檢核表及原創性比對報告書送交學位考試委員參考。
學位考試評分表、學位考試成績表、論文口試委員會審定書、學位考試費用領據及考試費用印領清冊繳回所辦。
☆學位成績繳交期限: 1/31(第一學期)、7/31(第二學期)☆
*論文修習手冊附件及其他所需表單
智財所論文修習手冊(100學年度入學適用,102.01.21所務會議通過)
智財所論文修習手冊(101學年度入學適用) (103.03.19學術及創作審議委員會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