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論文計畫書口試 (由指導教授自行決定是否需進行論文計畫書口試,此項適用自(含)107學年度入學後的學生)
開學第四週(含)前:
提出論文計畫書口試申請單,同時檢附論文目次(章節項)、參考文獻及摘要之內容。
論文計畫書口試前一週:
提出論文計劃書口試登記表,若是需要申請口委停車位請將登記表連同校內臨時停車申請單一併交至所辦。
論文計畫書口試當日:
審查委員建議表、論文進度報告申請表,一位委員一張(補助一位校外委員經費)。
審查結束後:
審查委員建議表、論文進度報告申請表連同領據繳回所辦。
流程圖:
☆完成計畫書大綱口試至少二個月後方能進行學位考試☆
二、學位考試
5/31(第二學期)或11/30(第一學期)前:
提出學位考試申請,繳交以下文件:
若108級同學欲於本學期(109-1)申請學位考,依據日間部研究生英語能力畢業門檻實施要點 第八條 研究生符合英語能力畢業門檻標準者,應於系所指定期限前,檢具成績單等相關證明正本、影本各一份,向各系所或專班申請初審;惟逾指定期限後始通過英語能力畢業門檻者,得於畢業當學期離校手續截止日前,提出初審申請。
6. 學術研究倫理教育修課相關證明,詳見教務處網頁「(J8)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研究生學術研究倫理教育實施要點」
有關本校108學年度研究生學術研究倫理教育相關事項,請詳閱教務處法規J8「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研究生學術研究倫理教育實施要點」108.1.3,未依規定完成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者,不得申請學位考試。
另補充說明如下:
1.108學年度起入學之碩士班學生,請自行至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網路平臺(以下簡稱學習平臺)修習至少六小時課程,並通過課程總測驗取得修課證明。
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https://ethics.moe.edu.tw/
本校為該中心合作學校,請依網站說明上線學習取得修課證明。
登入身分: 必修學生
帳號: 學號
密碼: 預設學號末5碼
由以上方式取得修課證明者,不需填寫「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研究生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免修申請表」!!
2.倘學生欲辦理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免修申請,請將相關證明掃描或下載成PDF電子檔,繳交免修申請表(紙本)並寄送相關證明PDF電子檔至系辦審查。
學位考試舉行三週前:
若需申請西校區臨時停車位(本校專任教師及職員可申請),再請告知以下資訊:停車日期/停車起始時間/停車結束時間/貴賓姓名/貴賓手機/貴賓車牌號碼.一併交至所辦(至少一週前)。
學位考試前:
學位考試當日:
將論文原創性比對檢核表及原創性比對報告書送交學位考試委員參考。
學位考試評分表、學位考試成績表、論文口試委員會審定書、論文原創性比對檢核表、原創性比對報告書、圖書館Email覆核結果、學位考試費用領據及考試費用印領清冊繳回所辦。
流程圖:
☆學位成績繳交期限: 1/31(第一學期)、7/31(第二學期)☆
三、論文定稿
四、離校手續
*論文修習手冊附件及其他所需表單
智財所研究生論文撰寫注意事項 (107.12.11修正通過)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碩士學位考試委員異動申請表 (在職專班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