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口試公告】112年1月13日盧世庭同學論文考試公告
智慧財產權研究所
研究生論文口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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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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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營業秘密於訴訟程序中保護規範之研究-以秘密保持命令及偵查保密令之適用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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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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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維心庭長、陳匡正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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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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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傑清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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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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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世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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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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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3日(星期五)18:30-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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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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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財所1402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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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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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於民國85年總統公布施行營業秘密法開始,開啟對於營業秘密之保護與重視,時至今日,由於國際企業經濟活動頻繁,連帶抬升企業主對於自身營業秘密之保護意識,外加,作為護國神山之台積電,所坐有堪比超越國際大廠之半導體技術,使得我國立法者不得不對此更加以重視。然在訴訟程序過程中,觀察我國營業秘密於訴訟程序中之保障,散落於各訴訟法中之各個條文裡,故本文將以訴訟法為主軸,探討我國法如何回應當事人於訴訟過程中對於營業秘密保護之需求,以及當今既有之保護制度與訴訟法之基礎法理-程序保障,存在何種制度上的衝突。 為了於智慧財產案件解決系爭制度相衝突之僵局,立法者於2008年所制定之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中,引進外國立法例,增訂秘密保持密令。然該制度面之設計雖改善了訴訟程序中證據提示限制上的缺失,但於刑事程序中之偵查程序,卻漏未規範。是以,立法者相繼於2020年增訂偵查保密令之制度,賦予檢察官行使職權,以保護偵查程序中之營業秘密,並加深對偵查不公開之落實。 本文以訴訟程序面為主軸,區分民事訴訟程序與刑事訴訟程序,並分別深入探討各訴訟法領域中之固有規範以及新增訂之秘密保持命令以及刑事偵查保密令。有鑒於涉及營業秘密之證據資料常存在於各領域之訴訟中,且回顧立法者於立法當時之體系架構,足使我國於訴訟上對營業秘密之保護過於局限,因此本文亦嘗試從不同面向切入,擺脫既有之爭議,提出有別於以往爭議之問題意識,嘗試朝向擴大保護營業秘密的方向為規範,提供未來學術研究之用,以利產官學研各界繼續為保護營業秘密之制度完善而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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