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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提醒】112-2學期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辦理學位考試及離校相關事宜與期程

【教務處提醒】112-2學期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辦理學位考試及離校相關事宜與期程

依據本校碩士學位考試辦法及博士學位考試辦法,有關碩、博士生申請學位考試,相關期程說明如下:
一、學位考試申請期限:自註冊日起至113531日止

二、各系所學位考試舉辦時間:自學位考試申請獲准後至113731日止
三、申請撤銷學位考試時間113731日前
四、畢業離校手續截止日期113學年度行事曆預訂為113826日止

五、完成本學期註冊登錄學位考試登錄之研究生,始能進入畢業生離校系統申請離校。

如學生已於上學期(112-1學期)之前學位考試成績及格,欲在本學期(112-2學期)辦理離校者,請先洽註冊組各系所承辦人登記,以利預先處理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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