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學期申請學位考試、辦理學位考及離校等期限提醒
依據本校碩士學位考試辦法,碩士生申請學位考試期程如下:
1.學位考試申請期限:自註冊日起至111年11月30日止。
2.各系所學位考試舉辦時間:自註冊日起至112年1月31日截
3.申請撤銷學位考試時間:112年1月31日前。
4.畢業離校手續截止日期:111學年度行事曆預訂為112年2
5.完成本學期註冊登錄及學位考試登錄之研究生,方能進入畢業生
如學生已於上學期(110學年度第2學期)之
想在本學期(111學年度第1學期)辦理離
以上重要訊息,敬請各位依規定遵守,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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