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提醒】114-2學期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辦理學位考試及離校程序期程相關事宜
本(114-2)學期申請碩士學位考試、舉辦學位考試及離校程序辦理期限與相關事宜,
一、依據本校碩士學位考試辦法,
(一)學位考試申請期限:自完成註冊日起至115年6月1日止。
(二)各系所學位考試舉辦時間:自學位考試申請獲准後至115年
(三)申請撤銷學位考試時間:115年7月31日前。
(四)畢業離校程序截止日期:115年8月24日止(暫定,請依
(五)完成本學期註冊登錄及學位考試登錄之研究生,
如學生已於上學期(114-1
二、【重申論文延後公開審查機制】依教育部114年6月4日來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