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2年12月12日校務會議通過「教育目標」及「學生基本素養及核心能力」之修訂,內容如下:
項目 |
修正後內容 |
教育目標 |
培育具備高尚品格、核心素養、國際視野、社會關懷之專業人才與企業領導人。 |
學生基本素養 及 核心能力 |
1. 人文涵養與社會關懷能力 2. 溝通表達與團隊合作能力 3. 專業實務與跨域整合能力 4. 創新領導與解決問題能力 5. 國際移動與永續實踐能力 |
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教育目標」及「學生基本素養及核心能力」
項目 |
修正後內容 |
教育目標 |
以全人教育理念,培養人文素養暨宏觀視野之技職教育專業人才、智財專業人才、溝通專業人才、及文化專業人才。 |
學生基本素養 及 核心能力 |
1. 人文涵養與社會關懷能力 2. 溝通表達與團隊合作能力 3. 專業實務與跨域整合能力 4. 創新領導與解決問題能力 5. 國際移動與永續實踐能力 |
智慧財產權研究所「教育目標」及「學生基本素養及核心能力」
(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所務會議通過(1130216))
項目 |
修正後內容 |
教育目標 |
以全人教育理念,培養人文素養暨宏觀視野之智財專業人才。 |
學生基本素養 及 核心能力 |
1. 智財實務與跨域整合能力 2. 倫理涵養與社會關懷能力 3. 溝通表達與團隊合作能力 4. 創新思考與解決問題能力 5. 國際移動與永續實踐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