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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12年12月12日校務會議通過「教育目標」及「學生基本素養及核心能力」之修訂,內容如下:

項目

修正後內容

教育目標

培育具備高尚品格、核心素養、國際視野、社會關懷之專業人才與企業領導人。

學生基本素養

核心能力

1. 人文涵養與社會關懷能力

2. 溝通表達與團隊合作能力

3. 專業實務與跨域整合能力

4. 創新領導與解決問題能力

5. 國際移動與永續實踐能力

 

           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教育目標」及「學生基本素養及核心能力」

項目

修正後內容

教育目標

以全人教育理念,培養人文素養暨宏觀視野之技職教育專業人才、智財專業人才、溝通專業人才、及文化專業人才。

學生基本素養

核心能力

1. 人文涵養與社會關懷能力

2. 溝通表達與團隊合作能力

3. 專業實務與跨域整合能力

4. 創新領導與解決問題能力

5. 國際移動與永續實踐能力

        智慧財產權研究所「教育目標」及「學生基本素養及核心能力」

                                                 (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所務會議通過(1130216))

項目

修正後內容

教育目標

以全人教育理念,培養人文素養暨宏觀視野之智財專業人才。

學生基本素養

核心能力

1. 智財實務與跨域整合能力

2. 倫理涵養與社會關懷能力

3. 溝通表達與團隊合作能力

4. 創新思考與解決問題能力

5. 國際移動與永續實踐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