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起入學在職專班畢業流程
一、論文計畫書口試 (由指導教授自行決定是否需進行論文計畫書口試,此項適用自(含)107學年度入學後的學生)
開學第四週(含)前:
提出論文計畫書口試申請單,同時檢附論文目次(章節項)、參考文獻及摘要之內容。
論文計畫書口試前一週:
提出論文計劃書口試登記表,若是需要申請口委停車位請將登記表連同校內臨時停車申請單一併交至所辦。
論文計畫書口試當日:
審查委員建議表、論文進度報告申請表,一位委員一張(補助一位校外委員經費)。
審查結束後:
審查委員建議表、論文進度報告申請表連同領據繳回所辦。
流程圖:
☆完成計畫書大綱口試至少二個月後方能進行學位考試☆
二、學位考試
5/31(第二學期)或11/30(第一學期)前:
提出學位考試申請,繳交以下文件:
若108級同學欲於本學期(109-1)申請學位考,依據日間部研究生英語能力畢業門檻實施要點 第八條 研究生符合英語能力畢業門檻標準者,應於系所指定期限前,檢具成績單等相關證明正本、影本各一份,向各系所或專班申請初審;惟逾指定期限後始通過英語能力畢業門檻者,得於畢業當學期離校手續截止日前,提出初審申請。
6. 學術研究倫理教育修課相關證明,詳見教務處網頁「(J8)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研究生學術研究倫理教育實施要點」
有關本校108學年度研究生學術研究倫理教育相關事項,請詳閱教務處法規J8「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研究生學術研究倫理教育實施要點」108.1.3,未依規定完成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者,不得申請學位考試。
另補充說明如下:
1.108學年度起入學之碩士班學生,請自行至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網路平臺(以下簡稱學習平臺)修習至少六小時課程,並通過課程總測驗取得修課證明。
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https://ethics.moe.edu.tw/
本校為該中心合作學校,請依網站說明上線學習取得修課證明。
登入身分: 必修學生
帳號: 學號
密碼: 預設學號末5碼
由以上方式取得修課證明者,不需填寫「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研究生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免修申請表」!!
2.倘學生欲辦理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免修申請,請將相關證明掃描或下載成PDF電子檔,繳交免修申請表(紙本)並寄送相關證明PDF電子檔至系辦審查。
學位考試舉行三週前:
- 決定口試時間及場地(口試場地限於本校,請至教室空間預約)
- 填妥論文口試公告並於學位考試日至少一週前E-mail至所辦公室。
- 領取口試委員聘函,連同論文初稿紙本送交口試委員。
- 若是需要申請審查委員停車位(免費臨時停車位只限北科西校區,不含先鋒大樓地下停車位(
需自費). 若需申請西校區臨時停車位(本校專任教師及職員可申請),再請告知以下資訊:停車日期/停車起始時間/停車結束時間/貴賓姓名/貴賓手機/貴賓車牌號碼.一併交至所辦(至少一週前)。
學位考試前:
- 至圖資處網站Turnitin論文比對系統完成原創性比對,完成比對後至圖資處網站線上申請複核,填妥論文原創性比對檢核表後連同原創性比對報告書全文送交指導教授簽章。
(turnitin系統比對時間一文章長短不一,複核完成約許五個工作天)
- 依委員人數印出學位考試評分表,並至所辦蓋所戳。
學位考試當日:
將論文原創性比對檢核表及原創性比對報告書送交學位考試委員參考。
學位考試評分表、學位考試成績表、論文口試委員會審定書、論文原創性比對檢核表、原創性比對報告書、圖書館Email覆核結果、學位考試費用領據及考試費用印領清冊繳回所辦。
流程圖:
☆學位成績繳交期限: 1/31(第一學期)、7/31(第二學期)☆
三、論文定稿
- 論文格式務必依本校校教務處網頁「(J1) 論文撰寫規範書」規定。
- 最後定稿之繳交期限,第一學期為1月31日,第二學期為7月31日,逾期者次學期仍應註冊,並於該學期最後期限之前繳交,屬該學期畢業。惟第一學期畢業者,在次學期開學前一週;第二學期畢業者,在次學期開學前二週論文繳交完畢且辦妥離校手續者,得免註冊。
- 學位考試及格之論文應於「臺北科技大學博碩士論文系統」網站上進行提交,待圖書館查核通過後列印論文授權書,並於畢業前將定稿論文交至本校圖書館(平裝一冊及授權書二份)。
四、離校手續
- 至校園入口網站→教務系統→畢業生離校手續單製作系統產生畢業離校手續單並印出。
- 論文定稿(平裝一冊)連同畢業條件檢核表、畢業離校手續(請至畢業生離校系統進行線上申請)、國考或論文發表證明、實習或助理證明、學期報告論文集交至本所。
- 再至圖書館等單位辦理畢業離校手續。
*論文修習手冊附件及其他所需表單
智財所研究生論文撰寫注意事項 (107.12.11修正通過)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碩士學位考試委員異動申請表 (在職專班適用)